影像的另一种观看方式——“真实”的幻象
2013-09-28 17:22:21艺术国际
在当代艺术中,相异的艺术语言和视觉样式之间,并不绝对意味着艺术的高低或雅俗之分,重要的不是既定的概念化,公式化的艺术评判标准,而是艺术与生命精神,艺术积累及审美态度之间的协调的关系,并具有的独特性和创造性。艺术的形式语言是一种传达的手段和沟通的语汇,也是艺术家内在的艺术素养历练的使然。无论何种艺术样式的尝试与发现,重要的是,艺术家所创作的作品,是否可以站的住,立的起。
传统意义上的影像,更多的是在被动的静态的记录着,而在当代艺术的语境中,作为新媒体艺术的数码影像,已不仅仅是工具和技术,它呈复数形态的多样面貌,不但表现手法和风格迥异,技术上也跨出了单一的局限,同时与其它媒介综合并用,逐渐远离传统的社会性记录的摄影本质,而成为艺术家抒发表现个人,或重复大众传播影像的仿真行为。摄影纪实所带来的真实感在这里荡然无存,数码技术轻而易举地制造了一个个逼真的幻象,当代艺术开始转向非物质性媒介的应用,其实也在进行非物质化形象的形象创作。影像已成为一种新的视觉媒介。近些年来,更是跨越种种艺术分类限制,使得影像彻底成为媒材,就像普通的油画,水彩颜料一样。它是艺术家的说话方式,艺术家的视觉语言表达。在这里孤立的去讨论传统上的手工绘画技法,艺术材质等,是徒劳的,是毫无意义的。数码影像的语言特点体现在,运用看似毫不相干的影像素材和异想天开的图景,呈现出更多的突如其来,意想不到,它始终存在着更多的不确定性。复合的,交织的被想象与放大的影像场景,有时会应接不暇。面对扑面而来的亦真亦幻的意象景观,其炫目的影像价值无可复制。
艺术家在主体性为主的“非绘画”的影像创作中,是有明确观念的,是有自己的审美态度的。艺术家如果没有进入到观念的思考与状态中,这样的艺术影像很难表现到位,所以,从这个角度上说,艺术家的着眼点,不是影像的技巧性,而是艺术的想象力和作为影像艺术家的立场及体验。凡是站得住的影像作品都能强烈体现出了艺术家主体在场的内涵,即便荒诞与矛盾,但都会触动观者的视觉神经,激发联想。艺术就是发现,俯拾皆是,法无定式。艺术家要善于发现没有被表现过的内容、没有被注意到的领域,以及没有发现的艺术形式,而且要有意识地针对影像艺术的现状作出回应,构成影像的丰富性。
新媒体艺术的发展使更多的有想法,不安分的艺术家,可以有机会进行当代艺术的创作,传统意义上的技巧训练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一个人只要有思想,有自己明确的艺术态度,审美视角,会使用相关软件就可以完成创作,这是艺术观念上的某种颠覆。
虽然我们是意念为先,不拘形骸,但是在完成数码艺术影像的过程中,必要的艺术积累,技术准备,以及熟练的掌握基本的图像软件技术,也是不可忽视的。尽管最后我们都不希望成为依赖技术的匠人,但是作为有眼光的影像艺术家来说,这些技术的掌握都是让你有可能创作出彩到位的“真实”幻象的重要手段。无论你通过日趋成熟的数码媒介,去如何肆意地描绘具象,抽象还是意象,它都会在提醒你,你想表达什么?是精雕细刻的诗意景物,还是粗旷挥洒的苍茫世象。而这些恰恰需要一定的技术手段去脚踏实地的完成它,接近高处的精彩。
随着当代审美观念的改变,风格迥异的数码影像的大量出现,会更加显出其在当代艺术语境内的影像塑造力和艺术的独创性。某种意义上说,当今的我们已在新媒体艺术下的数码影像重重包围的氛围中,影像对于当代艺术有了特别的意义。影像作为一种媒介,作为一种载体,还有更多的表达艺术的可能性。同时,这正是影像适时存在和发展的契机。曾处于艺术边缘的影像,通过与现代艺术精神契合的方式,很有可能成为当代艺术中不容忽视的主流媒介之一。
(兰燕泽,影像艺术家,现居西安)
(责任编辑:周梦平)
业务合作: 010-80451148 bjb@artron.net 责任编辑: 程立雪010-80451148
Copyright Reserved 2000-2025 雅昌艺术网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30053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粤)字第71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京公网安备 11011302000792号粤ICP备17056390号-4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909402号互联网域名注册证书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粤网文[2018]3670-1221号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粤)字第021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可信网站验证服务证书20120405030238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