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有孔虫雕塑被诉侵权 中科院院士索赔50万元
2011-04-18 11:36:42水母网
10座有孔虫雕塑在烟台滨海中路安放2年后,却在青岛“惹出”了官司。4月14日,80岁的中科院女院士郑守仪认为这些有孔虫雕像侵害了她和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的著作权,与雕塑的设计者青岛科技大学艺术学院老师刘俊谦以及制作单位等对簿公堂。
作为中科院海洋研究所院士,郑守仪研究有孔虫五十多年,并用6年时间创作出有孔虫模型。她称迄今未听说别的专家制作过类似的模型,自己对有孔虫模型拥有“专利”。
经与律师商量,郑院士将雕塑设计者青岛科技大学艺术学院老师刘俊谦等三方告上了法庭。郑院士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拆除有孔虫雕塑,在烟台等媒体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同时支付经济损失50万元。被告方律师则认为,烟台安放的10个有孔虫雕塑是刘俊谦独立创作的,他本人对作品享有著作权。刘俊谦认为有孔虫是自然界存在的生物,郑院士不可以将其垄断,所以不存在侵害对方权益的事情。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到郑守仪院士,她说:“有孔虫是我研究了50年的东西,就像我的孩子一样,这些‘侵权’的雕像让我觉得是我的孩子被拐骗了,我感到非常痛心。”随后,记者又辗转取得了刘俊谦的电话。在电话中他表示,对方已同意调解。刘俊谦的律师于海涛认为,雕塑作品具有自主创造性,且争议的雕塑并非对有孔虫“写真”,而是一种艺术创作。
原告代表张律师告诉记者,目前该案的庭审已经结束,周末过后,法院将择日做出宣判。
(责任编辑:张嘉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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