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身陷“抄袭门”
2011-01-10 10:33:19雅昌艺术网专稿
事件回顾:自己撰写的一篇艺术评论中的大部分内容被发表在网站上,署名却是范迪安,自由撰稿人黄以明为此将中国美术馆馆长范迪安、台湾艺术家萧长正以及两家网站起诉到法院,索赔100万元。11月8日下午,此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对于原告黄以明的抄袭指控,范迪安的代理人表示,范迪安是“被署名”了,起诉他抄袭既不符合常识,也不符合常理。11月26日抄袭案在北京市二中院有了一审结果。法院认为,黄以明未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范迪安侵犯其著作权,故驳回了其诉讼请求。不过,被告浙江金华奥托康特种生物开发中心需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0元以及诉讼合理支出6000元,停止使用涉案作品,并在其网站首页刊登道歉声明。
年来,抄袭案层出不穷,尤其是国内一流的院校也频出此类事件后,人们对这些大名头的人物的品德和学术能力已经抱着怀疑的态度了,因此,“泱泱大国美术馆馆长被诉抄袭”的事件一出,引发了广大网友热议和炮轰,有人称之为这是中国艺术界的一次“地震”。虽然最后的法律审判证明了范迪安是“被署名”,大家也当此事只是艺术圈的八卦一桩了,不过正如一个评论家在博客上所说“真正遭到践踏的却是社会的制度、公众的情感、学术的尊严、艺术的真情”。
(责任编辑:张嘉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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